根据《福州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1 年我院第2批生物医学工程调剂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当前福建省疫情防控需要,我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对象和复试比例
1、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上接到我院发出复试通知并同意接受调剂的考生。
3、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比例为1:1.5;若生源不足,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复试时间及调剂系统开通时间
在研招网已接受我院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错过复试时间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1、2021年4月7日下午1:30分开始,复试专业:生物医学工程(077700);
四、远程网络准备
1、软硬件准备,具体要求详见学院《2021硕士线上复试考生须知》。
2、学院将于4月7日上午10:30进行视频演练测试,请考生提前准备,准时按要求进行测试。
3、远程复试平台为教育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登录地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系统,考生须同时下载安装以上两个平台,提前熟练操作并完成设备及网络调试。对于因家庭非常困难且无法借到设备等原因确实不具备远程复试硬件条件的考生,请提交一份详细情况说明(电子版),于3月29日之前发送邮件至2751615289@qq.com,向学院提出申请,否则视为可实现双机位网络远程复试硬件条件。在复试过程中,请考生严格按照面试组长和助理的要求,进行面试。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严禁传播与复试相关内容,严禁将会议号泄露给他人。若有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复试过程中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考生应立即与学院联系,服从学院安排,联系电话:13405916260,联系人:朱老师。
五、提交复试材料
请一志愿考生于4月9日12:00前将资格审查资料(材料扫描成PDF 格式统一打包)打包发送至邮箱2751615289@qq.com(文件名为:复试专业-姓名(如:生物工程-张三.rar)),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如丢失请登录中国研招网系统打印);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时学历、学籍未通过教育部审核的,需提供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当年入学之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应交验成绩单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毕业证明,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境外攻读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个人承诺书,知晓应在当年入学之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本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非应届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7、英语四六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论文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等;
8、手写签名的《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两个表格见本网页附件;
9、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供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1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学院的党总支出具,在职人员由所在人事主管部门或组织部门出具,表格见本网页附件);
经审查符合规定者方可参加复试,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政审表和体检单(体检单见下面第9条要求)于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之前寄至学院教学办,请考生在邮寄材料时选择邮政EMS快递,其他快递疫情期间可能不能入校投递。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福州大学完美体育(中国)wm365官方网站教学办217室,郭老师收,邮编350108,电话0591-22866277。其他纸质资格审核材料于开学报到时再提交。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应提交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以供复核,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与要求
1、复试内容包括英语综合能力测试、专业知识测试、综合素质测试,其中专业知识测试内容参考《福州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参考书目》,英语和综合素质考核采用开放性和综合性题目。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综合能力测试20分,专业知识测试20分,综合素质测试6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权重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方法按福大研〔2021〕8号文执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2位,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为复试不及格)。
七、录取办法
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按照分专业分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复试专业相同)和调剂志愿(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按考生总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并依据分专业招生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后调剂志愿的原则确定拟录取顺序和拟录取名单。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而招生计划有限,按照以下优先顺序依次排序:①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②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③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分数高的考生;④优先录取英语综合测试分数高的考生。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证明表》,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之前按学院要求邮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立即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之前邮寄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血常规、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省物价局闽价费〔2015〕267文件精神,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中缴费。
十一、不予录取的情况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政审不合格。
2、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面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
4、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5、提供虚假信息。
十二、纪律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2、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我校将视情况对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三、考生若对复试录取过程有疑议,可申请复议,申诉电话:0591-22866277,联系人:陈老师、郭老师,邮箱:2751615289@qq.com;举报受理渠道:15959103571,石老师,邮箱:shixa@fzu.edu.cn,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将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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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5日
附:
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营造良好复试环境,确保复试规范有序开展,请考生仔细阅读以下说明: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2.考生应按要求备妥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配合软件测试。按规定时间启动指定软件或登录指定网络平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
3.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进入考场后,在考官的指令下,360°展示考试环境。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4.考生应选择独立无干扰场所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 替 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 助 考 。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5.在复试期间,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清晰呈现面部和手部图像,不戴口罩、耳机,头发不得遮挡面部,露出双耳;辅机位从考生后方45°拍摄,保证考生端设备屏幕和桌面能清晰被看到。
6.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7.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
8.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院系规定方式与招生院系保持沟通。
9.研究生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考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考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10.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11.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