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13-2014学年UPTOP奖学金的通知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xml:namespace>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奖励金额为1500元,每年20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学业成绩优秀,2013-2014两学期均获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2.积极参加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本学年担任学生干部,热心服务同学,极参加公益活动,回报社会;
3.综合素质突出,积极参加校院文化、科技、体育竞赛中获奖或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同学优先考虑。
二、文体科技创新奖学金。
文体科技创新奖学金按照“UPTOP”奖学金年度总额的1/4,根据年度获奖情况按照1500元、1000元、500元、300元四个等级配套奖励,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组织的各类学科、学术竞赛获奖个人;
2、参加学校或校级以上举办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比赛的获奖个人;
3、参加学院举办的文化艺术、体育竞技比赛的一等奖以上获奖的个人;
4、参加国家创新性实验、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实验考核良好及以上,福州大学SRTP实验,项目结题,考核优秀者;
5、参加校田径运动会并进入前8名者,甲级队按30元/分、乙级队按20元/分进行奖励,参加校级以上体育竞赛的获奖个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6、本科生以第一作者在学术刊物(学院认定有效)上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7、参加同类不同级别的比赛获得多种奖项的,按最高奖项给予奖励,低于最高奖项可以累计奖励;由3人以下参赛的团体获奖项目按参赛实际人数给予奖励;由3人以上参赛的团体获奖项目按4人给予奖励,要求获奖人员必须是主力参赛队员,团体最高奖励累计不超过2000元。
8、参加校级比赛必须是福州大学或福州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如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等)组织的活动,院级比赛是由学院或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活动。
三、奖学金评定方法及机构
1、评选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在2015年4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提交各年级辅导员。
2、评选程序:
(1)根据奖学金评选条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推荐,辅导员核实,学工办审定后向评委会申报。
(2)文体科技创新奖学金,根据学生参加校级及以上文体、科技创新活动情况提出申请情况,学工办审定奖励金额,报评委会审批。
(3)学工办汇总评委会最终审定各类奖学金获奖名单,并将评定结果通报捐赠方。
(4)评选结束后,公布获奖学生名单,每年6、10月份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学金。并邀请捐助方和全院学生参加,以达到激励先进、促进交流的目的。